医院公告

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该公告公示10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7-08-03

                 

                        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 收 监 测 表

 

                                                            晋辐验监(2016)第072号G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项目

                                                            委托单位: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2016年12月

 

 

                                        说    明

 

                                        1、报告无本站监测专用章及骑缝章无效。

                                        2、报告涂改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本站监测专用章无效。

                                        3、监测委托方如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在收到监测报告之日十内向本站质询,逾期不予受理。

                                        4、对不可复现的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对监测所代表的时间和空间负责。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编制人员表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项目

委托单位: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工作内容

姓   名

国家监测上岗证编号

签   名

审  定

何泽勇

050032013

 

报告编写

郑兴国

050222013

 

审   核

王丽平

050082013

 

现场监测

郑兴国

050222013

 

靳璐

——

 

耿维灵

——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5号

电     话:0351-4654311

传     真:0351-4654311

邮     编:030001

                              

前      言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其前身为雁北地区医院,1994年更名为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是大同市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的综合性大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及山西省晋北医疗中心。

为了大同市的城市建设,为了给患者营造方便、舒适的就医环境,为了医院的发展,2008年2月经大同市委市政府批准,经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在大同市御东新区建立新医院。新医院于2009年开工,2013年7月建成并逐步搬迁完毕。新医院用地325亩,一期建筑总面积近1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2000张,编制床位1500张。新医院建成后,新建核医学科使用3种放射性同位素(I-131、I-125、Tc-99m,属乙级工作场所)为本次验收监测内容。

山西省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完成该项目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7月22日取得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对此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为晋环函[2014]812号。

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16 年11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现场勘察、监测、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1     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标准

项目名称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项目

建设单位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

大同市御东新区文兴路2669号

邮政编码

037000

法人代表

王迎宾

联 系 人

单 赟

联系电话

13994393432

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山西省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  建

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部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日期

2014.7.22

应用类型

使用医用放射性同位素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3年10月1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12月1日;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18号令2011年5月1日;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2年2月1日;

(6)《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7)《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93;

(8)《表面污染测定第一部分:β发射体(Eβmax>0.15MeV)和α发射体》GB/T 14056.1-2008;

(9)《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

(10)《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3-2009;

(11)《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

(12)《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西省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月;

(13)《关于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7月22日。

         

续表1        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与环评标准一致,即:

1、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职业和公众照射剂量管理目标值:

核医学科职业人员剂量管理目标值:5mSv/a;

公众照射剂量管理目标值:0.1mSv/a。

2、核医学科β表面污染执行标准

控制区:40Bq/㎝2;   监督区4.0Bq/㎝2。

3、机房屏蔽剂量率约束值

机房屏蔽墙外、防护门外30cm处由穿透辐射所产生的平均当量剂量率≤2.5μSv/h。

4、废物包装体外表面的污染控制水平:β<0.4Bq/㎝2。

 

 

 

 

 

 

 

 

 

 

 

 

 

 

 

 

 

 

 

 

表2           非密封放射性源

 

序号

核素名称

半衰期

物理化学

性状

日等效最大

  操作量(Bq)

年最大用量(Bq)

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等级

贮存地点

1

131I

8.04d

液态

9.25×107

1.85×1010

核医学科

乙级

源库

2

99mTc

6.02h

液态

1.85×109

5.55×1010

核医学科

乙级

源库

3

125I

60.1d

液态

3.33×106

1.66×1011

核医学科

乙级

放免室

 

 

 

 

 

 

 

 

 

 

 

 

 

 

表3   污染因子

本项目中,该院使用的同位素总共有: 99mTc、131I、125I等三种,都在核医学科内使用。99mTc用于ECT各器官显象诊断,131I用于检查甲状腺功能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治疗,125I用于放免分析,以上放射性同位素药剂均视病人的需要,直接外购供患者使用。

(1)工作原理

当某种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物通过注射、口服等方式进入体内后,依其化学及生物学特性不同,随血流等进入某些特定的组织器官,参与或模仿某些生命物质在人体内的病理生理、引流代谢的过程。由于正常组织和病变组织在这个过程中的差异,使其聚集这种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物的能力发生了变化。利用ECT来探测这种放射性核素发射的γ射线在体内的分布状态并还原成图像,其影像不仅可以显示脏器和病变的位置、形态、大小等解剖结构,更重要的是可以显示脏器的功能、代谢情况,提供有关脏器的血流、功能、代谢和引流等方面定性的和定量的信息。而血流、功能和代谢的异常,常是疾病的早期变化, 出现在形态结构发生改变之前。因此,ECT 放射性核素显像有助于疾病的早期诊断。

(2)污染因子

医院采用向外订购的方式开展ECT 检查,虽然提高了药物成本,但减少了生产、合成和质控等环节,给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提供了有利条件。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只须从原包装中抽取药物,直接给病人注射,受药病人在指定场所静卧待检。存放过的空瓶连同外包装物,由供方即时回收,从而避免对工作场所造成大面积的放射性β表面污染。

①用99mTc作标记ECT

医院拟购ECT 为直接外购99mTc做为标记溶液,不用“母牛”洗脱,一般情况下,医院不对99mTc 标记溶液进行分装。

99mTc 的主要衰变方式是同质异能跃迁,发射γ 射线,下面列出其衰变的详细过程:

 

续表3      污染因子

用99mTc标记ECT 对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99mTc标记溶液和注射标记液后的病人对工作人员的γ外照射,99mTc标记溶液在注射操作过程中失误标记溶液溅洒对工作台面、地面等造成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液主要是病人排泄物。固态放射性废物主要是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医生戴的手套等。99mTc为非挥发性物质,无溶液的挥发。因此,无放射性气体污染。

因此,用99mTc标记ECT项目污染因子是:γ射线、β表面污染、废液、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中的99mTc。此外,ECT 诊断时CT 定位过程中的X射线也是污染因子之一。

②131I用于治疗

131I用于治疗时,其使用核素的主要衰变方式是β -,其产生的β射线射程较短,容易被屏蔽,但其发生β 衰变时伴随发射γ射线,其穿透能力比β射线强得多。因此,γ射线是该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另外,同ECT诊断一样,医生在对带有各种放射性核素制剂的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工作服、手套等放射性沾污,造成β放射性表面污染。当沾有放射性污染的各种器械、地面、台面和工作人员手清洗时,或病人的排泄物中都会使水中带有各种放射性同位素,造成对水环境的污染。医生在实验,或给病人打针时,都会产生固体废弃物(如试管、注射器、手套等),这些废弃物中都会有残余放射性同位素,造成对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因此,该项目的污染因子还有β表面污染、废液、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中的131I核素。

③125I 放免分析

由于125I 衰变方式是轨道电子俘获,主要发射27.5keV的X 射线(79.4%)和35.5keV的退激γ 射线(6.8%),因此在工作场所可产生外照射辐射污染。同时操作工程中还会产生放射性废液,主要是未用完的试剂和操作用具洗涤时产生的废水。另外,还会产生固体放射性废弃物,包括盛放过放射性药剂的容器(试管、注射器等),接受治疗的患者所用的物品等。操作过程中还会对工作台面、地面等造成表面污染。因此,放射免疫的污染因子是:X射线、γ射线、放射性废液、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和表面污染。

 

表4               辐射环境监测及评价

一、监测说明

二、监测项目

辐射剂量率、β表面污染。

三、监测仪器

监测使用仪器见表4-1、4-2。

表4-1   X-γ射线辐射监测仪器参数及检定情况

仪器名称

AT1117M辐射测量仪

探头型号

BDKG-03

生产厂家

白俄罗斯 ATOMTEX

能量相应

50keV~3MeV,基本误差±15%

量程

10nSv/h~300μSv/h

检定情况

检定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放射性计量站

检定日期:2016年7月13日

证书编号:校字第[2016]-R210

表4-2   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参数及检定情况

仪器名称

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

仪器型号

LB 124 Scint

生产厂家

德国 BERTHOLD

量程

0~5

00cps(α通道);0~50000cps(β通道)

检定情况

检定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放射性计量站

检定日期:2016年8月18日

证书编号:校字第[2016]-W027

四、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按《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选用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质量手册有关本次监测项目的监测实施细则进行。

五、监测点布置

监测布点选用目前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

六、质量保证措施

所使用的监测仪器经国家计量站刻度合格,仪器使用前后都用检验源对仪器进行校验,确保仪器的工作状态良好。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监测仪器,并认真做好记录,专人负责质量保证和核查、检查工作。

监测人员经过国家环保部的技术培训,持有辐射监测上岗证。

七、监测结果

 

表4               辐射环境监测及评价

表4-3  ECT机房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场所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描述

剂量当量率(nSv/h)

未运行

运行时(病人注18mCi99mTc,3h后)

ECT机房周围

1

ECT控制室防护窗外30cm处

118

137

2

ECT控制室防护门外30cm处

116

130

3

ECT室病人进出防护门外30cm处

114

127

4

ECT室东墙外30cm处

110

114

5

ECT室西墙外30cm处

120

125

6

ECT室北墙外30cm处

121

128

7

ECT室南墙外30cm处

123

136

8

ECT室正上方(一楼中药房)距地面100cm处

120

138

表4-4  分装室、注射室和源库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场所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描述

剂量当量率(nSv/h)

分装室、注射室、源库内

1

通风柜表面

847

2

贮源室(源库)门外30cm处

126

3

贮源室(源库)墙外30cm处

121

4

贮源室(源库)内

137

5

医生注射位

476

6

99mTc废物桶表面

355

 

 

表4               辐射环境监测及评价

表4-5  核医学科β表面污染监测结果

监测场所

序号

测点描述

β表面污染(Bq/cm2)

控制区

1

注射台工作台面

0.21

2

注射室地面

0.10

3

注射处病人位地面

0.14

4

病人候诊处地面

未检出

5

ECT室地面

未检出

6

注射室固体废物桶(99mTc)表面

未检出

7

病人专用卫生间地面

0.14

监督区

8

ECT控制室进检查室门口前地面

未检出

9

候诊区走廊地面

未检出

 

 

(1)由表4-3监测结果表明,ECT机房墙体外、防护门外30cm处最大剂量当量率为19 nSv/h(为减去未运行时剂量当量率118 nSv/h的值),低于2.5μSv/h的限值。

(2)由表4-5监测结果表明,工作场所控制区β表面污染最大值为0.21 Bq/cm2,,小于控制区40Bq/cm2的限值,监督区β表面污染未检出,小于监督区4Bq/cm2的限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表面污染控制要求。未检出99mTc废物桶β表面污染,因此满足《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3-2009)规定的废物包装体外β表面污染小于0.4Bq/ cm2控制水平的要求。   

 

续表4               辐射环境监测及评价

八 剂量估算

八 射线剂量估算公式

HE =1×D×T×WR

式中:HE—γ射线所致的有效剂量         Sv

D-空气吸收剂量率               Gy/h

T-受照时间                       h   

WR -辐射种类权重因子,对γ射线WR =1  

1-有效剂量当量率与空气吸收剂量率的比值

根据监测和调查可知,操作99mTc工作人员受到的辐射照射主要来自注射放射性药品时和为病人摆位时受到的辐射。估算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算参数主要如下:

a 护士从铅罐拿出装有99mTc标记液的针筒到给病人注射完毕的时间为1分钟(γ 剂量当量率取128000nSv/h);

b 医生在扫描室病人诊断床边侍服病人上机、下机的时间1分钟(γ剂量当量率取54934nSv/h);

c 平均每个工作日共诊断10个病人;

d 全年260个工作日,注射标记液由一名护士完成,扫描诊断由一名医生完成;

e 计算时扣除相应环境本底,环境本底值采用环评监测值。

根据监测结果保守计算出护士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约为:3.83mSv;

扫描诊断医生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约为:1.61mSv。

ECT工作人员在正常工况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分别为3.83mSv和1.61mSv,低于5mSv的剂量管理目标值。

医院对核医学科严格管理,使公众成员不会到达控制区与监督区,同时该院的病人一般均为门诊病人,如无特殊情况,即由病人专门出口处离开,一般不住院,因此公众成员不会在该院内受到额外的辐射照射。

 

表5          环保检查结果

环评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5-1,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5-2。由表5-1、表5-2可知,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的提出的要求已基本落实。

表5-1 环评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

环评文件要求

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一、污染防治及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场所入口应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工作场所应分区设置并有相应标示,核医学科放射工作场所(ECT机房、注射室、甲状腺功能检测室、母牛室、储源室、放射性废物库、注射候诊室、病房、患者专用卫生间等)为控制区,并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处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并给出相应的辐射水平和污染水平的指示。入口处设置防护衣具、监测设备和个人随身清洁衣物的贮存柜,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坚持实行监测,操作和制备高活度或高挥发性放射性核素和放射性药物,放射性操作区应保持负压,与非放射性工作区隔开。控制区β表面污染执行标准40 Bq/㎝2,监督区β表面污染执行标准4.0Bq/㎝2。

(3)人员出入口应设置1台污染监测仪;1台便携式表面污染辐射监测仪;1台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辐射工作人员每人应佩戴1个个人剂量计;工作服、防护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应设有屏蔽防护设施的工作箱(131I分源应为自动分源装置,进行隔室操作),排气口应高于建筑物。

(5)操作台应为易去污的工作台面和防污染覆盖材料,应设置负压吸液器械、去污用品和试剂。

(6)应设置放射性同位素暂存库,并有防护措施(3mm铅门)及防盗措施(双人双锁)。

(7)应设置放射性同位素废物收集容器、放射性废物暂存室,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与处理。

(8)设置放射性废水收集衰变池,衰变池及独立的下水系统应有相应的辐射标示。衰变池至少为三级衰变,(已有容积为100 m3衰变池)。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泄漏措施。

(9)应配备放射性同位素应急包装容器。

(10)核医学科1间病房内应设置1个铅屏风(5mm铅当量),对病人之间进行屏蔽防护。房门应有铅屏蔽,病房门平时应关闭,并设置放射警示标志。病房为控制区,除医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患者也不应随便离开本区。

(11)病房应设有专用的通风换气以及排风系统,排气口的高度应高于本建筑屋脊。

(12)患者应在其体内的放射性活度降至低于400MBq方可出院。

(13)患者应使用专用卫生间,下水管道应连接至该院设置的放射性废水衰变池。

一、污染防治及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场所入口已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工作场所尚未分区设置相应标示,核医学科放射工作场所(ECT机房、注射室、甲状腺功能检测室、母牛室、储源室、放射性废物库、注射候诊室、病房、患者专用卫生间等)为控制区,并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处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并给出相应的辐射水平和污染水平的指示。控制区β表面污染执行标准40 Bq/㎝2,监督区β表面污染执行标准4.0Bq/㎝2。

(3)人员出入口未设置1台污染监测仪;配备1台便携式表面污染辐射监测仪;1台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辐射工作人员每人已佩戴1个个人剂量计;工作服、防护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有屏蔽防护设施的工作箱(131I分源应为自动分源装置,进行隔室操作),排气口应高于建筑物。

(5)操作台为易去污的工作台面和防污染覆盖材料,未设置负压吸液器械、去污用品和试剂。

(6)设置了放射性同位素暂存库,没有防护措施(3mm铅门)及防盗措施(双人双锁)。

(7)设置了放射性同位素废物收集容器、放射性废物暂存室,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与处理。

(8)设置了放射性废水收集衰变池,衰变池及独立的下水系统应有相应的辐射标示。衰变池至少为三级衰变,(已有容积为100m3衰变池)。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有防泄漏措施。

(9)未配备放射性同位素应急包装容器。

(10)核医学科尚未设置病房。

(12)患者应在其体内的放射性活度降至低于400MBq方可出院。

(13)有患者的专用卫生间,下水管道已连接至该院设置的放射性废水衰变池。

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

(1)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

(2)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及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每季度一次,一年4次)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三十年。

(3)各科室需将必要的规章制度悬挂在墙上。

(4)必须根据需要定期对所有的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修定,使其适时、完善和便于实施。

(5)环评文件经审批后,应尽快按规定换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设备试运行三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

(6)应编写辐射项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二)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三)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辐射安全培训”)情况;

(四)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

(五)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

  (六)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七)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

(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九)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

(1)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已接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

(2)已安排专人负责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及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每季度一次,一年4次)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至辐射工作人员年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停止辐射工作三十年。

(3)核医学科尚未将必要的规章制度悬挂在墙上。

(4)必须根据需要定期对所有的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修定,使其适时、完善和便于实施。

(5)环评文件经审批后,已按规定换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设备试运行三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

(6)已编写辐射项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二)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三)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辐射安全培训”)情况;

(四)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

(五)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

  (六)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七)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

(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九)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

 

 

续表5            环保检查结果

表5-2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要求

1.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不断增加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 做好各项安全与防护,治疗室与控制室分开,治疗室面积、屏蔽、通风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防护门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并经常检修,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实施分区管理,配置必要的监控、监测、报警和相关防护仪器设备。

3. 核医学科要满足通风、管道以及墙壁、地板、工作台的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分区管理,贮源室要单独设置,内设保险柜、防盗门窗、双人双锁。分装室配备足够的屏蔽物品,所有废水不许直接排入下水道,应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衰变池,其容量满足废水存放10个半衰期的需要。所有垃圾应存于专门的符合屏蔽要求的垃圾箱,按日期分装,保证存够10个半衰期后方可处理。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控制场所的γ辐射剂量率和表面污染水平。配置去污的装备,提高应急能力。

4.加强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场所监测和数据记录。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交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按时在申报系统录入监测数据。

5.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培训和复训,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

6.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建立清晰的台帐,每年年底将单位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报告报送省、市、县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录入申报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7.如放射源的核素、活度和作业地址改变,需另行申报。

8. 每年对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按时上报省、市、县环保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要求

1.已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不断增加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 做好各项安全与防护,治疗室与控制室分开,治疗室面积、屏蔽、通风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防护门设置了安全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设置了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实施分区管理,配置了必要的监控、监测、报警和相关防护仪器设备。

3. 核医学科要满足通风、管道以及墙壁、地板、工作台的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分区管理,贮源室要单独设置。分装室配备足够的屏蔽物品,所有废水不许直接排入下水道,已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衰变池,其容量满足废水存放10个半衰期的需要。所有垃圾应存于专门的符合屏蔽要求的垃圾箱,按日期分装,保证存够10个半衰期后方可处理。配备了必要的监测仪器,控制场所的γ辐射剂量率和表面污染水平。配置了去污的装备,提高应急能力。

4.加强了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场所监测和数据记录。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交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按时在申报系统录入监测数据。

5.辐射防护负责人以及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已接受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

6.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建立清晰的台帐,每年年底将单位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报告报送省、市、县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录入申报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7.如放射源的核素、活度和作业地址改变,需另行申报。

8. 每年对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按时上报省、市、县环保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表6、                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1)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的核医学科为本次验收监测对象,使用的核素有:99mTc、131I、125 I等三种,为乙级工作场所,污染因子为γ射线和放射性β表面污染。

(2)ECT机房周围环境辐射水平:ECT机房墙体外、防护门外30cm处最大剂量当量率为19 nSv/h,低于《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2.5μSv/h的限值。

(3)工作场所β表面污染水平:控制区β表面污染最大值为0.21 Bq/cm2,,小于控制区40Bq/cm2的限值,监督区β表面污染未检出,小于监督区4Bq/cm2的限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表面污染控制要求。(4)放射性废物包装体β表面污染水平:未检出99mTc废物桶β表面污染,因此满足《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3-2009)规定的废物包装体外β表面污染小于0.4Bq/ cm2控制水平的要求。 

(5)ECT工作人员在正常工况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为3.83mSv,低于5mSv的剂量管理目标值。医院对核医学科严格管理,使公众成员不会到达控制区与监督区,同时该院的病人一般均为门诊病人,如无特殊情况,即由病人专门出口处离开,一般不住院,因此公众成员不会在该院内受到额外的辐射照射。

二、建议

  在完成以下整改要求后,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放射性同位素暂存库应增设防护措施(3mm铅门)及防盗措施(双人双锁)。

(2)核医学科1间病房内应设置1个铅屏风(5mm铅当量)。房门应有铅屏蔽,并设置放射警示标志。

(3)病房应设有专用的通风换气以及排风系统,排气口的高度应高于本建筑屋脊。

 

 

 

 

                                                            2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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