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冬来临,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增多,就感冒时合理用药问题,提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感冒选用抗生素对吗?
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是一种或多种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很多人患感冒后,为尽快消除鼻塞、流涕、咳嗽、发热等症状,常服些抗生素,有的甚至服用一些高档抗生素。其实这是不必要的,因为抗生素主要是对细菌有杀灭作用或抑制作用,对各种病毒感染并无作用。不但如此,不合理地滥用抗生素,还会使肠道内某些合成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E的正常菌株受影响,甚至导致二重感染。
综上所述,病毒性感冒,如未并发细菌感染,可服用一些对症治疗的抗感冒药或抗病毒药,如感冒冲剂、感冒清、吗啉胍等,即可减轻症状,不要过分依赖抗生素。
2、感冒认识上的三个误区
“感冒了,赶快喝杯白酒,去去寒气,感冒就好了。”这是错误的。医学家认为,感冒时喝酒会加重呼吸道黏膜血管扩张、充血,使呼吸道分泌物增多,病情将会进一步加重。此时如同时服用抗感冒药,则酒精会增强其不良反应。因此,感冒时喝酒,有害无益。
“感冒了,赶快捂上厚被子发汗。”医学家认为:靠发汗来治流感是不对的,因为发生感冒特别是流感时往往会发生高烧,此时应降低体温而非捂紧棉被。
“喝姜糖水可治感冒。”医学家认为:偏方不一定都灵验,不分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感冒,盲目地只喝姜糖水,可能会贻误病情。
合理用药遵循八字原则: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世界卫生组织一项调查指出,全球病人有1/3是死于不合理用药,而不是疾病本身。
药是用来治病的,但不是随便拿来就可以用。因为药物具有双重性,既有治疗作用,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如果使用不当,很可能产生不良反应,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还会给患者造成痛苦。所以,如何做到合理用药,减少药品的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的损害,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做到合理用药用8个字进行了概括: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用药首先强调的是安全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谈合理用药。安全的意义在于用最小的治疗风险让患者获得最大的治疗效果。
其次是药物的有效性,这是使用药物的关键。如果没有疗效,就失去了药物本身的意义。临床上不同的药物其有效性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根除病源治愈疾病、延缓疾病进程、缓解临床症状、预防疾病发生、避免不良反应、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等。在药物使用安全有效过程中,还应该考虑是否经济,患者能否承受得起。如果一种药品既安全又有效但价格昂贵,患者用不起,也谈不上合理。
最后是适当,适当包括七个方面:
1.适当的药物。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在同类药物中,选择最为适当的药物,在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作用的情况下,还必须注意适当的合并用药。
2.适当的剂量。严格遵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药。不要凭自我感觉随意增减药物剂量。
3.适当的时间。根据药物在体内作用的规律,设计给药时间和间隔。最合理的给药方案是设计出适当的剂量和间隔时间。有的药物需要饭前服用,有的需要饭后服用,有的要在两餐之间服用。如果不遵守服用方法,随意服用,就会影响效果或对胃造成刺激。
4.适当的途径。是指综合考虑用药的目的、药物性质、病人身体状况以及安全经济、简便等因素。患者适合用口服的药物,就尽量不要采用静脉给药。现在提倡一种序贯疗法,即输液控制症状之后,改换口服药物进行巩固治疗。
5.适当的病人。同样一种病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由于个体间的差异,即使适合用同一种药物,也要进行全面权衡,一个治疗方案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人。
6.适当的疗程。延长给药时间,容易产生蓄积中毒、细菌耐药性、药物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的出现,而症状一得到控制就停药,往往又不能彻底治愈疾病,只有把握好周期,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益。如治疗结核病要打持久战,至少需要服药半年以上,而治疗痢疾则需速战速决,一般采用3~5天疗法。
7.适当的治疗目标。病人往往希望药到病除,彻底根治,或者不切实际地要求使用没有毒副作用的药物。医患双方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积极、正确、客观的态度,达成共识。
一、什么是安全合理用药
就是应该做到:根据病情、病人体质和药物的全面情况适当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同时以适当的方法、剂量、时间准确用药。注意该药物的禁忌、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并且还要注意尽量少花钱。这样就可以做到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用药了。
要做到安全合理选用药品,首先应当确诊患者得的是什么病,然后对症下药,不能只凭患者自我感觉就随便用药。比如发烧、头痛,是许多疾病共有的症状,不能简单地服一些止痛退烧药就完事;又如腹痛,也是一些疾病的共有症状,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止痛药,就会掩盖一些急腹症的症状,贻误病情而造成严重后果。
其实,了解药物的性质、特点、适应症、不良反应等,要选用疗效好、毒性低的药物,医师常常讲的“首选药”和“二线药”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止痛药有许多种类,对于一般感冒、头痛、关节痛、神经性疼痛以及妇女的经期腹痛,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芬必得、散利痛、阿司匹林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对于胃肠痉挛引起的腹痛可选用颠茄、阿托品等其中的任何一种。但如果将前一类止痛药用于治疗腹痛,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反之,用后一类药治疗头痛、关节痛、月经期腹痛同样无效。
另外,有人认为价钱贵的药就是好药,其实不然。因为药物的价格是由其本身的来源、成本、生产的产量以及生产的厂家来决定的,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就比国内药厂生产的贵,进口药就更贵了。贵不等于好,关键在于要对症。
二、家庭几种不合理用药的现象
家庭中不合理用药现象比较突出地反映在非处方药中毒和非处方药引起的不良反应上,有以下几种:
1、“老毛病”现象。有的人自我感觉不适,或“老毛病”复发,凭经验自行购药。这种做法有可能因反复使用某种药,而产生药源性疾病。看起来相似的疾病,其实并不是完全一样。反复使用一种药,也容易产生耐药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随意增减药物用量。有些病人不能按时定量,疗程不分长短,漏服、乱服现象经常出现。主要原因表现在病情稍有好转就停药;工作忙忘记服药;治病心切急于求成乱服药,加大剂量或频繁更换品种。这种不规范用药,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极易导致耐药菌种增多和产生二重感染等。
3、模仿他人用药。有的病人看到别人吃某种药,感觉症状相似,自己也跟着吃。这种用药方式,忽视了同类病人的个体差异性。如常见的细菌性肺炎,不仅症状不同,而且病因也不同,有的可能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有的可能是绿脓杆菌引起。在病因不清、不同的情况下,模仿用药等于无的放矢,轻则无效,重则延误病情。
4、多药并用。不少人有这种心态,对一时难以确诊的疾病,会盲目采用多药并用打歼灭战,这是很危险的。药物配伍得当,可以增加协同效果,若配伍不当,药物的副作用就会显现出来,相互拮抗,欲速则不达。临床上,一般一种药物能够解决的疾病,最好不用两种。药品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只是多和少的问题。
1、怎样用药才适当?
(1)适当的药物。根据身体状况,选择最为适当的药物。
(2)适当的剂量。严格遵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服药。
(3)适当的时间。有的药物需要饭前服用,有的需要饭后服用,有的要在两餐之间服用。如果不遵守服用方法,随意服用,就会影响效果或对胃造成刺激。
(4)适当的途径。患者适合用口服的药物,就尽量不要采用静脉给药。现在提倡一种序贯疗法,即输液控制症状之后,改换口服药物进行巩固治疗。
(5)适当的病人。同样一种病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由于个体间的差异,即使使用同一种药物,也要进行全面权衡,一个治疗方案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人。
(6)适当的疗程。延长给药时间,容易产生蓄积中毒、细菌耐药性、药物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的现象,而症状一得到控制就停药,往往又不能彻底治愈疾病。只有把握好周期,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7)适当的治疗目标。病人往往希望药到病除,彻底根治,或者不切实际要求使用没有毒副作用的药物。医患双方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积极、正确、客观的态度,达成共识。
2、“五先五后”的用药原则
(1)先用食疗后用药。例如喝姜片红糖水可治疗风寒性感冒,便秘可食菠菜粥。食疗后不见好转,可考虑用理疗、按摩、针灸等方法,最后再用药治疗。
(2)先用中药后用西药。中药多属于天然药物,其毒性及副作用一般比西药要小的多,除非是使用西药确有特效。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先服中药。
(3)先以外用后用内服。为减少药物对肌体的毒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比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外敷外用药解毒、消肿,最好不用内服消炎药。
(4)先用内服后用注射。有些老年人一有病就想注射针剂,以为用注射来得快,其实不然。药物通过血液、血管壁流向全身,最后进入心脏,直接危及血管壁和心脏。因此,能用内服药使疾病缓解的,就不必用注射剂。
(5)先用成药后用新药。近年来,新药不断涌现,一般说来他们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的疗效,但由于应用时间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副作用还没有被人们认识。因此,中老年人患病时最好先用中西成药,确实需要使用新药时,也要慎重,特别是对进口药物尤其要慎重。
3、怎样理解药品说明书上的“慎用”、“忌用”和“禁用”?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项,这三个词语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嘱咐的轻重程度却大不相同。
“慎用”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就是在服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比如利他林对大脑有兴奋作用,高血压、癫痫病人应慎用。
“忌用”,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比如患有白细胞减少症的人要忌用苯唑青霉素钠,因为该药可减少白细胞。
“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比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霉素类药物;青光眼病人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
4、服药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1)服药之后不能马上睡。服完药马上就睡觉,特别是饮水量少的时候,往往会使药物粘在食管上而不易进入胃中。有些药物腐蚀性较强,在食道溶解后,会腐蚀食道粘膜,导致食道溃疡。
(2)服药之后不能马上运动。因为药物服用后一般需要30-60分钟才能被肠胃溶解吸收、发挥作用。
(3)服药前后少食水果。蔬菜和水果中含有一些化合物和生物酶,这些物质可以和药物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作用发生改变。一些水果与抗生素相互反应,使抗生素的疗效大大下降。
(4)用药吃醋要坏事。服用某些药物时必须禁忌食醋。如服用红霉素、螺旋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时吃醋,会使这些抗生素在酸性条件下,容易在肾脏结晶,损坏肾小管。
(5)服药勿饮酒。酒中含有的酒精(乙醇),可与多种药物发生反应,会降低药效或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服药时一定不能用酒来送服药物,在服药前后也不能饮酒。
5、吃错药怎么办?
(1)如果错服的是一般药物,如维生素、滋补药、抗生素等,副作用小,不必作特殊处理(除非大量服用),但应观察病情变化。
(2)误服或多服了巴比妥、氯丙嗪、阿托品、颠茄等药物易造成中毒。若服用量在正常服用范围内,只需多饮开水促进其排泄即可,但必须注意观察病情变化。
(3)如果误服剧毒药品,则应采取紧急措施。首先应把剩余的剧毒药品收集起来,供医生参考。尽快将胃内毒物吐出是抢救成功与否的关键。可用手指、汤匙柄或筷子刺激咽后壁(舌根)引起呕吐,从而将误服的毒物吐出。接着再让病人喝下500毫升凉开水(可加入25克食盐),再用上述方法催吐,然后速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
(4)误服强酸、强碱或腐蚀性药物,如来苏儿、石碳酸等,应禁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应让病人喝生鸡蛋清、牛奶、豆浆等,能保护粘膜以及中和毒性,然后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抢救。
6、用药为什么不宜求新?
众所周知,一种新药的问世,尽管经过临床使用,证实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但这些药物中的很大一部分实际效果、毒副反应的实践检验时间不很长,病例亦有限,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实际性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很大一部分新药由于疗效不佳或毒副反应重而被淘汰。而真正经得起考验的,确能超过原有同类药物疗效的新药,则为数不多。
例如:70年代,抗结核新药利福平问世后,当时对它的宣传有的几乎达到了理想化的程度。然而,经过数年的临床实践和基础研究发现,它的抗结核效果仅与异烟肼相当,而价格则是后者的几十倍。在单独应用利福平时,结核杆菌对它极易产生耐药性,使它迅速失效。有的患者使用后出现了肝损害等副作用。
事实证明,一种新药的出现,只是一个探索、实践、检验的过程,病人不可盲目追求。因此,家庭用药中切记:对症下药,疗效显著就是好药,切忌一味地迷信新药。
7、价格贵的药品是否更安全有效?
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安全性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因此,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
8、中药汤剂能过夜吗?
有些人煎煮中药,喜欢把药液分成几次吃,当天服不完,就留到次日服,从医疗卫生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不好的。中药里含有淀粉、糖类、蛋白质、维生素、挥发油、氨基酸和各种酶、微量元素等多种成份,煎煮时这些成份大部分溶解在汤药汁里。一般服法是趁温热时先服一半,4~6小时后再服一半。如果过夜服用或存放过久,不但药效降低,而且会因空气、温度、时间和细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使药液中的酶分解减效,细菌繁殖滋生,淀粉、糖类营养等成份发酵水解,以致药液发馊变质,服用后对人体健康不利。
安全用药二十问
答: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一般是指18-60岁的成年人一次用药平均用量或用量范围,低于这个量就可能没有疗效,超过这个量就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在这个合理量范围内,适当提高剂量可能会提高疗效,但不是绝对的。有些对药物作用敏感的人,在这个剂量范围里也能出现毒性反应,应该引起注意。
答:使用药品后,有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嗜睡、头晕、头痛,腹痛、恶心、呕吐,皮疹、瘙痒,无力、口干等症状。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发疹型皮疹伴瘙痒、严重荨麻疹、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型表皮松解症,肝功能异常,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昏厥,间质性肾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等。患者一旦出现疑似的症状就应当立即停药,一些症状在停药后可自行好转,如果症状较重、或停药后未见好转建议去医院检查治疗。
答:治疗窗范围窄的药物(即剂量稍有变化药理作用即有明显改变的药物),需要监测血药浓度的药物,酶诱导剂和酶抑制剂都容易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它们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糖药、抗生素类、抗癫痫药、抗心律失常药、强心苷和抗过敏药等。
答:一些发达国家的药厂生产条件较好,产品的杂质含量较低,但是这不是绝对的。我国这些年来,许多药厂花了大量投资,生产条件已有很大改善,有些产品中的杂质比国外同类产品还低,质量也很好,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答:药品的价格是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安全性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或毒性)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因此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答:总的来说,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它成为一个新药。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有时候一个药品的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与老药差不多,但是因为原料易得、生产工艺简单、价格便宜等也可能被批准为一个新药。
答:有些人病情复杂,需要同时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品,这种合并用药有时也能达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但是国内外许多调查的结果说明,合并用药的品种数越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越高,应该引起重视。除非医生认为确属病情需要,应该尽量避免合并用药。
答: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症加减,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的,有时还存在讲究道地药材、如法炮制等。严格的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服用中药,有助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但是如果不遵守辨证论治的原则或者辩证不当,组方不合理,也能引起许多不良反应。现在许多中成药、中药新剂型在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也很多,应该引起重视。
答:不能这么认为。许多中药在不同的剂量具有不同的作用,例如川芎在小剂量时能收缩子宫,大剂量时反而能使子宫麻痹、停止收缩,因此,同化学药品一样,中药也规定有适宜的使用剂量。如果使用剂量过大,也会引起有害反应。
答:中药、西药联用,有时能起到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目的,但有时候合并用不一定能提高疗效,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这里面的情况非常复杂,应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医生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
答:维生素、矿物质方面的药物也必须按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服用,否则也能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残疾或死亡。例如长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A、维生素D引起发热、腹泻、中毒,大剂量静脉注射维生素C引起静脉炎、静脉血栓、死亡等。即使在常规剂量有时也能引起不良反应,如有人口服维生素E每天3次,每次10mg,5天后发生耳鸣、耳聋。许多人服用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的同时还服用其他药物,也要注意有没有不良的相互作用。
答:常用的感冒药多是由几种成分加在一起的复方药,其中经常含有扑热息痛、阿司匹林、双氯芬酸、布洛芬、扑尔敏、苯海拉明等,这些药物本身在不同程度上都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嗜睡、消化道症状等;极少数患者使用还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扑热息痛,曾有人报告发生了严重的肝脏损害、大疱性皮疹等,甚至有引起昏迷的;再如感冒通,少数人特别是儿童服用后出现血尿,应该引起重视。此外,抗感冒药多是复方制剂,使用时要避免含相同成分的不同药品联合使用,这种使用会加大抗感冒药的安全风险。
答:退热药只是对症治疗,发热使用退热药,使体温降低或恢复正常水平,可谓人所共知,但有些人并不理解,发热从另一角度讲,并非坏事。发热不仅告诉患者已经有病在身了,同时不同的热型是某些疾病的特征,可以帮助医生做出正确诊断。发热是机体的一种防御反应,发热时机体的吞噬细胞功能加强,白细胞增加,抗体生成增多,这些都有利于杀灭细菌与病毒,所以,感冒发烧,如非高热,一般不主张用退热药。因此,不应一有发烧就盲目使用解热镇痛药。
答:国外喹诺酮类抗生素的说明书中“注意事项”栏或“警告”栏内,多有不应给儿童或孕妇使用的描述。这是由于动物实验表明,这类药能永久性损伤幼年动物承重关节部位的软组织,产生承重关节糜烂及其他关节病。此外,与喹诺酮类相关的“肌腱损伤”也屡有报道。由于这类药在我国上市品种众多,使用十分广泛,应警惕儿童永久性软组织损伤及成人使用引起肌腱损伤的风险。
答:酒中含有乙醇。乙醇除了加速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外,也能诱发药品不良反应。长期饮酒可能引起肝功能损伤,影响肝脏对药物的代谢功能,使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增加。特别是服药时饮酒,可使消化道扩张,增加药物吸收,从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时饮酒,则可增强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造成危害。头孢类抗菌药可影响乙醇代谢,出现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头痛、眩晕、腹痛、恶心、呕吐、气促、心律加快、血压降低、嗜睡、幻觉等。另外,有些药物能加重乙醇对人体的损伤。例如,雷尼替丁可减少胃液分泌,加重乙醇对胃黏膜的损害;甲硝唑可抑制乙醛脱氢酶的活性,加重乙醇的中毒反应。因此,服药时不宜饮酒。
答:一般来说,老年人脏器功能退化,新陈代谢减慢,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老年人往往身患一种以上的疾病,有些老年人还服用一些保健药品、含药保健品,所以老年人用药要特别慎重,选择药品时要多咨询医生,不要选用不良反应多的药,适当降低用药剂量,避免长期用药,还要尽量避免不良的药物相互作用。
答:孕妇用药,不仅本人可能受到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不少药物还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损害胎儿的生长发育。如病情确需用药,一定要充分听取医生 的意见,认真选择,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答:许多药物都可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如巴比妥类安眠药、非巴比妥类的安定、安宁、利眠宁,降压利尿药硫酸镁、甘露醇、速尿,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扑热息痛、消炎痛,一些抗生素类药物,抗病毒药物,麻醉镇痛药,激素类,抗甲状腺药,抗糖尿病药,抗癫痫病药,抗癌药,心血管系统疾病药物等。孕妇在服用任何药物前,都应该向医务人员详细了解该药品会不会影响胎儿的健康。
答:国内外已有资料表明,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有可能损害儿童的听神经,引起耳聋;多粘菌素、去甲肾上腺素能引起儿童的肾脏损伤;四环素、
氟哌酸等药物能影响幼儿牙齿、骨骼的发育;感冒通能引起儿童血尿;鼻眼净(萘甲唑啉)能引起儿童中毒等,儿童用药的选择应特别慎重。
答:药物说明所标示的剂量,大部分是成人的1次剂量,小儿剂量往往未标示。为此,制定了几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按每公斤体重多少(毫克、克、毫升)计算,此法是较准确,但应用十分不便。另一种方法是按成人剂量折算,以下是《中国药典》制定的《老幼剂量计算(折算)表》可供参考。初生至1个月,成人剂量的1/18-1/14;1个月至6个月,成人剂量的1/14-1/7;6个月至1岁,成人剂量的1/7-1/5,;1岁至2岁,成人剂量的1/5-1/4;2岁至4岁,成人剂量的1/4-1/3;4岁至6岁,成人剂量的1/3-2/5;6岁至9岁,成人剂量的2/5-1/2;9岁至14岁,成人剂量的1/2-2/3;14岁至18岁,成人剂量的2/3-全量;18岁至60岁,全量或3/4;60岁以上,全量的3/4。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基本规律,但由于药品剂型、制剂工艺等的不同,许多药品是不能按以上比例折算服用的,特别是对于儿童这一特殊的人群,由于其智力、身体素质发育还不完全,因此他们的用药更要小心谨慎。如药品中没有儿童用法用量,应向医疗专业人员请教,或直接购买专为儿童准备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