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岗位和急诊急救护理岗位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1

    根据《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卫技人员护理岗位和急诊急救护理岗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各个环节均报市卫健委、驻委纪检组参与、指导及监督。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设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两门。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报名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报名缴费网站公布。

1、参加笔试对象

    报考护理岗位和急诊、急救护理岗位,已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1日9:00至8月16日18:00期间登录网站(www.dtrsc.cn/)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附件,上传相关证书图片,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本人报名当日的行程码和健康码图片,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3.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 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按规定时间进入网站(www.dtrsc.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考试机构(0352-3330222)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考试机构和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团部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安排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通知,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面试结束后, 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报名缴费网站www.dtrsc.cn/进行公布。

二、防疫安排

    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如有14日内从境外、省外抵同的考生,请携带笔试日及面试日前五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如有以上以上情况且无法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或核酸检测报告阳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对有疑问的人员进行进一步排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与监督

    1、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网站(www.dtrsc.cn/)和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医院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事宜。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公告咨询电话:0352-2389126

技术咨询电话:0352-3330222

监督电话:0352-23892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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